ltd.競爭對手 搜尋引擎推薦回答

如何遵守《競爭條例》 中小型企業實用指南

爭對手協議合作以取代競爭的安排(書面或其他形式)。不論業務的. 規模或性質如何,你都絕不可與競爭對手作出以下四項安排(「四個不. 可」):. 1 不可合謀定價.

香港競爭事務委員會- 概覽- 競爭及反競爭行為

競委會鼓勵所有提供折扣、削減成本及價格競爭的行爲。 ... 出明知會虧蝕的低價,以迫使一個或多個業務實體退出市場及/或試圖“懲罰”競爭對手時,便是所謂的掠奪性定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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