條文內容 · 一、最近五年度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,並應註明會計師姓名及其查核意見;截至年報刊印日前,如有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資料,應併予揭露。
本網站所有資料僅供參考,如使用者依本資料交易發生交易損失需自行負責,本網站對資料內容錯誤﹑更新延誤不負任何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