聯合行為違法 搜尋引擎推薦回答

同業間的資訊交流,應注意避免聯合行為風險

蓋公平法第15條第2項規定了「其他方式之合意」,其內涵是指「契約、協議以外之意思聯絡,不問有無法律拘束力,事實上可導致共同行為者」。因此競爭同業間 ...

熱門搜尋網頁

免責聲明

本網站所有資料僅供參考,如使用者依本資料交易發生交易損失需自行負責,本網站對資料內容錯誤﹑更新延誤不負任何責任。